没有垃圾的城市,梦想与现实的碰撞

时间:2009-04-10  阅读:    我要评论:

  4月9日,由法国在华跨国企业威立雅环境集团主办的第十五届中法经济论坛城市环境研讨分会在北京万达索菲特酒店隆重召开。此次研讨会的主题为“没有垃圾的城市:梦想还是现实”。据威立雅环境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研讨会旨在面对当前城市环境问题,梳理环保思路,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众的环保意识。新颖的主题吸引了一百多位来自国内外环保领域的政府部门、企业、科研院所、媒体界等人士的踊跃参与。 
     出席本次威利雅环境集团研讨会的嘉宾主要有:威立雅环境亚洲首席执行官JORGE.MORA(中文名:穆桥石)、威立雅环境服务中国区总经理周小华、国家环保总局污染防治司巡视员李新民、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余刚、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院长徐文龙、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富鸿钧等。威利雅亚洲区公共事务总监张虹、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时事访谈节目《对话》主持人兼制片人杨锐作为本次研讨会主持人。
    研讨会上,穆桥石先生就城市垃圾的产生、回收、治理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欧洲国家在城市垃圾治理方面取得的经验,他非常看好中国市场,认为在中国资源回收利用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嘉宾论坛环节
     徐文龙院长则解释了“垃圾处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他说目前在中国82%的垃圾采用卫生填埋方法、15%的采用焚烧发电、3%采用堆肥等生物,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62%,与国际水平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值得肯定的是,我国垃圾处理在大型炉排炉方面达到了发达国家90年代的技术水平。他透露,今后垃圾焚烧发电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虽然媒体和公众对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对环境带来二次污染的存在强烈质疑,但是,却与业内专业人士的观点有着惊人的相似。面对国内目前不到20%的垃圾收费率,许院长显露出某种担忧,垃圾收费、分类收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但是国内这方面存在欠缺,而且垃圾处理领域市场化、政府监管不到位,也严重制约着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
     清华大学环境系主任余刚阐述了清华大学在“回收与能源再利用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介绍了清华大学近期对于高生物质废物的厌氧和高温裂解方面等前沿技术的研究。他乐观地表示,没有垃圾的城市不是梦想,而是不久的现实,从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但是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需要监督、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的配合。
     李新民巡视员从政府行政、政策法规的角度阐述了目前国家在危险固体废物、电子废弃物的处理的条例,他认为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是保障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中国再生资源协会副秘书长富鸿钧对“垃圾的循环利用与回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分析,今后地下资源将会是重点,环保产业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涉及人口、资源、环境等综合问题,关乎劳动就业,需要受到各层面的重视。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垃圾数量也一再上升,传统的堆放处理会带来很大的危害和不便,垃圾包围城市已经严重制约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与人民健康安全。目前,欧洲已经建立了一套垃圾服务体系和网络,从法律、政策、资金和技术等各方面均给予垃圾工业很大的支持。嘉宾一致认为,媒体宣传、群众意识很重要,城市垃圾的治理不仅要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更需要所有人树立匹夫有责的公众意识,才能更好的保护城市环境。
     据了解,成功举办此次研讨会的威立雅环境集团具有150年的历史,在最新世界500强中排名153,业务遍及五大洲80个国家,全球员工达到33万,是当今世界唯一提供全方位环境服务的企业集团。作为行业的佼佼者,该集团旨在为各国政府、当地社区、产业界和市民所关心的问题提供解决之道,包括水资源管理(威立雅水务)、废弃物管理(威立雅环境服务)、能源服务(威立雅能源)以及公共交通(威立雅交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该集团开始致力于帮助中国改善环境问题。十几年来,在中国的累计投资已经超过20多亿美元,多次获得行业殊荣,并于2008年获得中国十佳绿色责任企业。
     威立雅集团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会议与各界专家学者进行经验交流,并促进中国城市垃圾的治理工作,为共同致力于城市垃圾污染的治理不懈的努力,将建设一个没有垃圾的城市由梦想变成现实。(中国固废网 吕春香)

本栏目最近更新

PM2.5尚未解决,臭氧又开始肆虐——中国空气污染现状
中国抗生素污染威胁生态和人类健康
转基因“科普”为什么这么难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十大水系水质一半污染
2014年中国十大生物质能发电公司
葛剑雄:环保领域科研工作应防止功利化
关键词: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service#environmentor.cn(请将#改为@)。

来源:  作者:  (环境人 Environmentor.Cn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遵守互联网相关规定。评论在审核通过后才会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