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6年拟投4.5亿元保护湿地
时间:2010-02-04 阅读: 我要评论:
长沙6年拟投4.5亿元保护湿地
“对已列入国家重点湿地名录的重点湿地全部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不具备条件或不宜大面积划建自然保护区的,要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形式加强保护管理。”近日出炉《长沙市省级、市级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该报告指出,长沙有望在未来6年内投入4.5亿元用于湿地项目建设,以加强对湿地的保护。今年,长沙拟投入500万元。
两处湿地保护项目已启动
湿地被称作地球之“肾”,是指适宜喜湿野生生物生存、具有较强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河口三角洲、滩涂、沼泽、湿草甸等常年积水和季节性积水的地域。目前,长沙有湿地面积38226平方公顷,全市湿地植物种类被子植物和蕨类植物70个科共302种;湿地植物群落54个。
市林业局森保站负责人宋平说,近年来长沙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两次湿地摸底调查,建立湿地档案,编制了《长沙市湿地资源普查报告》。目前,宁乡县金洲湖湿地保护(约900公顷)已启动重点湿地保护项目规划,长沙县正式启动对松雅湖湿地项目进行重点保护规划。
此外,浏阳市已对浏阳河水源地的大围山沼泽地,浏阳河水域及全市各类水库湿地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浏阳河流域湿地进行整体规划,争取国家重要湿地项目立项;对涉及浏阳河水源地生态环境公益林实施禁采,并实施封山育林,保持水土环境等举措。望城县已对全县湿地类型进行了较为完善的系统分类,对主要物种进行登记造册,并建立了县、乡两级湿地监测体系。团头湖湿地经省人民政府颁布为全省重要湿地后,已启动申报至国家林业局,推动团头湖保护项目的国家重点项目立项,以争取获得国家支持。
水源地保护区需实施特别补贴
据介绍,长沙拟建保护与修复工程的重要湿地为团头湖、千龙湖、松雅湖、金洲湖、东湖、大围山等,总面积20000公顷。在湿地项目建设中,保护水源地是重中之重。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沙水源地禁伐区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助费是3.5元/亩/年,而林农经营山林的收入在60—80元/亩/年。为了更好地保护水源地,需要对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特别经济补贴,建议将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亩/年以上,以增加区域内林农的收入,稳定他们的生活水平。
同时,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严格控制工业、生活污染物的排放,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严禁在湿地区域内修建纸厂、小化工厂等污染企业,对已有的污染企业由政府出资实行关停并转。对已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组织力量对违法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制止、打击各种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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