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保局长:两个月内不解决玻璃厂污染就辞职

时间:2009-07-11  阅读:    我要评论:

 
广市环保局长:两个月内不解决玻璃厂污染就辞职
 
  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必须整改、白云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关停……最近,广州市环保局召开2009年度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宣布,今年又有158家污染企业被挂牌督办,加上11家需要加快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今年广州市环保局的督办案件达到169件。

  11家未开工污水处理厂也被督办
  据悉,广州去年共对8个区、县级市的146家排污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涉及重点流域污染、区域污染、行业污染、工业集聚区污染等12类环境热点问题。目前这146家企业已关停140家,5家经过整改实现了达标排放,只有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一家仍未完成督办任务,群众投诉强烈,为此,该企业今年被再度挂牌督办,环保部门要求其在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治理。
  记者从昨日公布的督办名单上看到,今年督办的169宗案件,可分为群众投诉重点、水源保护重点、污水直排整治、退二企业、两高行业、违法企业以及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等七大类。除了最后一类外,其余6类的督办要求均为限期治理或依法关停,其中明确要求今年内关停的企业占了绝大多数,包括增城市110家污染严重的粘土砖厂群、位于帽峰山风景区内的白云区康宇有色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白云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白云区3家喷涂工厂以及油烟扰民的天河区五山餐饮店群。
  而被要求限期治理的企业,多数为存在污水直排的工厂和排污超标企业,在黄埔、南沙、番禺都有分布。
  此外,位于花都、萝岗、南沙、从化、增城的11座中心镇污水处理厂,被要求加快建设。按照省有关规定,今年年底前所有中心镇均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记者发现,这11家污水处理厂目前都未开工。

  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对环境违法要‘零容忍’,对情节恶劣的要‘五个一律’!”广州市环保局局长丁红都昨日表示。所谓“五个一律”,就是对明知故犯、造成严重后果、屡查屡犯、偷排偷放以及未批先建、骗取审批等五种环境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顶格处罚”,一经发现就立即要求停产。
  丁红都还在会上点名直斥某些企业毫无社会责任感,长期拒绝整改。“现在就有两块玻璃压在我心头。”丁红都说,其一就是连续两年被挂牌督办的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另一个则是已被要求关停,目前正处于复议听证阶段的澳联玻璃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均因为废气超标排放,被周围市民多次投诉,而且整改一直未获得环保部门审核通过。丁红都还在会上撂下狠话:“如果两个月内不能解决这两家工厂的问题,我这个环保局长就辞职不干!”
  丁红都进一步阐述说,南玻与澳联都位于广州东部,是广州“东进”需要拔掉的污染黑点。他表示,现在环保部门已有安排,要为广州东进“杀出一条血路”,目前员村热电厂已经关闭;澳联玻璃厂也要关掉;接下来是广石化锅炉治理以及恒运、瑞明等东部电厂群的脱硝;再就是南玻的整改搬迁问题;最后是最东部的南碱与电厂联手供热,把烟囱拔掉。

  镇街也可建环保机构
  对于从严执法,环保局昨日还在会上专门下发通知进行了规范。通知要求实施各级领导信访包案制度,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负责人每月要现场办理重点信访案件不少于2件。
  通知还要求提高环保案件的调查、审办效率,对于环境执法发现的违法行为,应该在1月内完成调查;证据充分的案件要在10天内做出处罚。
  此外,环保部门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巡查监管,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处10万元—50万元罚款,并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落实环评批复及自建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对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火电企业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降氮脱硝检查和监测;保持对饮食业污染扰民的高压打击态势,对于群众投诉2次以上的餐饮店从严查处,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提请关闭。
  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柳表示,希望各区参照番禺做法,建立镇街一级环保机构,强化属地管理。另据了解,广州市环保局已经制定方案,将非重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下放到区、县级市环保部门,从下月1日开始,区、县级市环保局可以实施对一般污染企业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
环境科学之家(http://www.eschin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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