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偷排化工废水事故:企业责任人被捕

时间:2009-08-11  阅读:    我要评论:

 
山东临沂偷排化工废水事故:企业责任人被捕
 
  山东省临沂高新区亿鑫化工有限公司趁汛期偷排化工废水污染南涑河流域,造成下游五十万人受影响的砷化物超标跨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目前,污染已经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环保部门的检测显示,砷化物浓度明显降低。公安机关已将包括该公司经理在内的五名责任人依法逮捕和刑事拘留。
  据了解,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山东临沂高新区环保分局在对南涑河河水检测时发现,河水中砷含量严重超标。经调查,污染源来自位于高新区罗西办事处满沟屯村的亿鑫化工有限公司。二00八年十一月,该公司经理于浩与江苏淮安市洪泽嘉禾畜禽生物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伟飞商定,购买了后者生产阿散酸(饲料添加剂)的旧设备。今年四月,亿鑫化工有限公司在明知存有严重环境污染风险,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及办理工商、环保等手续的情况下,隐匿进行阿散酸生产,至发案共生产成品约五十吨。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含砷有毒废水,并将废水输送到生产区外一处蓄意隐藏的污水池存放。七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公司经理于浩指使副厂长许长贤、采购员于宗友,分两次在凌晨趁降雨南涑河水量较大之机,用水泵将约七百立方米污水排放到南涑河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事故发生后,临沂市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危害。在河道内同步构筑拦蓄坝十四道,对受污河道水体实施层层拦蓄,拦截河道二十公里左右、水体七十万立方米左右,使绝大部分超标水体被拦在临沂境内(即南涑河流域),只有极少部分流向江苏,污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经环保部门全流域紧急排查,于次日对位于临沂高新区内的涉嫌排污企业——临沂亿鑫化工有限公司迅速进行锁定,落实了立即停产等应急措施,消除了污染源头隐患。
  临沂市紧急召开全市环保风险整治工作会议,通报事件进展程度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风险综合整治工作,对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进行整治和关停。
  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以“重大环境污染案”立案侦查,截至七月三十一日,先后将涉案的六名犯罪嫌疑人于浩、顾召娟(于浩的妻子)、许长贤、刘开明、于宗友、张伟飞抓获归案。目前,于浩、许长贤、于宗友被依法逮捕,刘开明、张伟飞被刑事拘留。企业也被责令停产,纪检、检察、司法机关已经介入案件的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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