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讲坛:解读垃圾问题引发的思考
时间:2009-04-17 阅读: 我要评论:
中国固废网消息,4月17日上午,由中国水网和搜狐联合主办,首创股份协办的第三次“环境讲坛”隆重开讲。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聂永丰、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中国环境科学院固废污控研究所所长王琪、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集聚一堂,共同解读了形形色色垃圾问题所引发的一连串思考。
对于水和大气所涉及的环境问题,公众正在政府的引导下进行着积极地探讨。而垃圾问题被社会所关注,则是由于选址难、臭味大等诸多负面影响。所以,垃圾问题所处情形更为严峻。
聂永丰介绍说,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从而导致已有垃圾处理设施出现超负荷运行的现象,最终出现垃圾处理设施使用寿命降低和垃圾处理作业面大、散发臭气严重的现象。
面对与日俱增的垃圾问题,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垃圾管理方式等诸多问题正日益受到关注。
垃圾分类 应考虑如何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很多人对于垃圾分类的认识,往往是从街道两旁颜色各异的分类垃圾筒开始的。而面对笼统的可回收资源和不可回收资源的分类,王琪表示,这种停留在表层的对垃圾分类的提倡,其宣传作用比本质作用要大很多。徐海云也表示赞同:“现在可回收资源和不可回收资源的垃圾筒式几乎一样大的,这是不合理的。可回收垃圾筒应该分类更具体,并应从人群的文化程度考虑配上图像。”
而在世界上垃圾分类做得最好的国家德国,垃圾分类的具体程度令人瞠目结舌。“德国的垃圾把玻璃瓶、易拉罐、塑料瓶,甚至把塑料和上面的盖拆开了以后收集。收集后,在部分地区德国人还把生活垃圾里面的厨房垃圾再挑出来。”聂永丰说。这不免让做垃圾分类收集最早的中国有点汗颜。
“垃圾分类,我们向国外学习的应是实质而不是形式。”徐海云说,“我们应该利用人力资源的优势,来促进我们的资源回收,特别是促进我们清洁的回收。”
同时,聂永丰也强调,垃圾分类更应充分考虑经济的可行性。曾有国内的垃圾处理厂为实现垃圾资源利用最大化,将垃圾进行了细致地分类:有机物进行发酵,沼液做肥料,土做砖等等。在技术上的确可以实现,但却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是行不通的。
垃圾回收 要在成本基础上谈利用
对于垃圾回收,徐海云点出了人们对于垃圾回收认识上的两个误区。首先,垃圾回收的情况不能仅看回收率,还应考虑实际的垃圾产生量;其次,厨余垃圾往往不能就地回收利用。徐海云解释说,因为像许多蔬菜水果都是由乡村运往城市,如果在城市进行回收利用,便会造成有机物的富集。
同时,徐海云强调对于垃圾回收要建立在对于成本认识的基础上,在价格合理的前提下谈利用。首先,对于不可继续回收的物品不应为盲目追求回收率而进行再回收,再回收会消耗更多的成本,结果得不偿失;其次,垃圾回收也应考虑市场需求。
当谈到中国是否应学习国外的垃圾回收方式时,王琪表示,垃圾回收要和中国国情相结合,不可推行“拿来主义”。王琪解释说,西方发达国家是按照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顺序发展的,而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则是同时进行的。所以我们简单把国外的一些方法或者一些模式拿到中国来,往往行不通。
垃圾综合管理良性体系急需建立
与水处理过程中关注出水水质不同,垃圾处理的关注点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傅涛说,垃圾不仅仅是造成污染的根源,还牵扯到相应的资源回收利用,牵扯到社会公平问题。因此,一种良性管理体系急需建立。
对于垃圾处理管理,我国提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聂永丰表示,就我国生活垃圾的处理来说,当前最主要的是要把无害化放在首位。要做到无害化就必须要减量化和稳定化。
徐海云则认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应各种不同的废物而异,需要有一个合适的控制程度,要做到在技术上、经济上、环境上都是可行的,才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垃圾处理。
王琪同时介绍了相关的几个原则:首先,和废水、废气污染者承担责任原则不同,固体废弃物是产生者责任制。即所有的消费者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此外的一个原则是全过程管理原则,即在整个无害化过程都要将固体废弃物视为污染源。(中国固废网 张倩)
王琪同时介绍了相关的几个原则:首先,和废水、废气污染者承担责任原则不同,固体废弃物是产生者责任制。即所有的消费者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此外的一个原则是全过程管理原则,即在整个无害化过程都要将固体废弃物视为污染源。(中国固废网 张倩)
PM2.5尚未解决,臭氧又开始肆虐——中国空气污染现状 |
中国抗生素污染威胁生态和人类健康 |
转基因“科普”为什么这么难 |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十大水系水质一半污染 |
2014年中国十大生物质能发电公司 |
葛剑雄:环保领域科研工作应防止功利化 |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service#environmentor.cn(请将#改为@)。
来源: 作者: (环境人 Environmento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