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谁都无权为排污企业“保密”
时间:2009-04-23 阅读: 我要评论:
某省近日召开2009年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哪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却一概“保密”。工作人员解释,这些材料是内部保密资料,不能让记者知道,能给的材料对记者来说就“够用”了。
这真是一幕耐人寻味的场景,一方面邀请记者与会,欢迎记者参与报道,另一方面却选择性公开情况,对最关键的内容秘而不露,这种蹊跷的处理方式,既折射出了一些部门的微妙心态,又遮蔽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
事实上,违法排污企业的信息,正是人们关心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的内容。而对包括记者在内的公众公开这些信息,不仅是治理污染的需要,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必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主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由是观之,记者要求省环保厅将违法企业的情况公之于众,可谓有理有据。
公共利益面前,隐恶就是纵容。只有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问题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才能取信于民,做到真正对人民负责。反之,则会贻人口实,埋下隐患。公开信息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也才有利于人民群众发挥监督作用。企业违法排污,既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也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当地政府应该不遮丑,不隐恶,以此治理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
记得一位领导同志曾经说过,不透明的不一定是有问题的,但有问题的必定是不透明的。不公开违法企业的情况,还会透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此消息传出,引来不少猜测,难免给人留下瓜田李下的嫌疑。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政府部门与污染企业的关系,怀疑政府对污染企业变相保护。
一个违法排污的企业,如果其丑闻不被暴露,便不会遭受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变得心安理得,好了伤疤忘了疼,长久下去,容易故态复萌。而其他问题企业也会受到暗示,认为污染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有权力兜底便可无忧,这是环境治理最大的隐忧。
保护好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本钱,温家宝总理日前在海南省考察时这样强调。对于有远见的政府来说,环保不是“麻烦”而是“福音”。公开违法企业的污染情况,从长远看正是明智之举,会有利于推动解决当地污染状况,而刻意隐恶恰是变相的饮鸩止渴,最终既害了企业,也毁了当地生态。
这真是一幕耐人寻味的场景,一方面邀请记者与会,欢迎记者参与报道,另一方面却选择性公开情况,对最关键的内容秘而不露,这种蹊跷的处理方式,既折射出了一些部门的微妙心态,又遮蔽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
事实上,违法排污企业的信息,正是人们关心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的内容。而对包括记者在内的公众公开这些信息,不仅是治理污染的需要,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必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主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由是观之,记者要求省环保厅将违法企业的情况公之于众,可谓有理有据。
公共利益面前,隐恶就是纵容。只有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问题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才能取信于民,做到真正对人民负责。反之,则会贻人口实,埋下隐患。公开信息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也才有利于人民群众发挥监督作用。企业违法排污,既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也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当地政府应该不遮丑,不隐恶,以此治理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
记得一位领导同志曾经说过,不透明的不一定是有问题的,但有问题的必定是不透明的。不公开违法企业的情况,还会透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此消息传出,引来不少猜测,难免给人留下瓜田李下的嫌疑。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政府部门与污染企业的关系,怀疑政府对污染企业变相保护。
一个违法排污的企业,如果其丑闻不被暴露,便不会遭受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变得心安理得,好了伤疤忘了疼,长久下去,容易故态复萌。而其他问题企业也会受到暗示,认为污染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有权力兜底便可无忧,这是环境治理最大的隐忧。
保护好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本钱,温家宝总理日前在海南省考察时这样强调。对于有远见的政府来说,环保不是“麻烦”而是“福音”。公开违法企业的污染情况,从长远看正是明智之举,会有利于推动解决当地污染状况,而刻意隐恶恰是变相的饮鸩止渴,最终既害了企业,也毁了当地生态。
PM2.5尚未解决,臭氧又开始肆虐——中国空气污染现状 |
中国抗生素污染威胁生态和人类健康 |
转基因“科普”为什么这么难 |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十大水系水质一半污染 |
2014年中国十大生物质能发电公司 |
葛剑雄:环保领域科研工作应防止功利化 |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service#environmentor.cn(请将#改为@)。
来源: 作者: (环境人 Environmento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