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发布

时间:2011-12-29  阅读:    我要评论: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发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男,38岁及以下;女,40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资助期从事研究时长在9个月以上;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杰青的不能申请;项目申请时受到限项限制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2009年获资助,将于2012年12月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要符合面上申请人的基本条件;相当于一个面上项目的申请;有意申请者当年集中收集期不能申请面上项目;资助率为当年结题青年基金的5%;但相对于面上基金,其申请竞争要小一些

3. 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2年3月5日开始,为了保证申请书审核的质量,请各位申请人于3月12日16时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提交至科技处428,陈智强。

2.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2年5月4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 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 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5、请于2012年2月23(16时)以前将结题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428。为免影响各位今年项目的申报,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时间提交结题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应在规定的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特别提醒,决算表请先让财务蒋森奇老师和人事处刘慧敏老师签字后再提交科技处。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一)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要求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于2012年1月6日(16时)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428。

四、其他

(一)《指南》于2011年12月上旬发行,需要预订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与自然科学基金委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0-62327218),《指南》电子版于2011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三)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区联络网组长单位咨询。

五、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集中接收组咨询电话

1. 接收申请与结题材料电话:010-62328591

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3. 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等项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7013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地区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数学天元青年基金等项目:010-6232593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交流等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办公室

62326883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纪检监察审计局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学基金杂志社

62327204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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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12年,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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