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09-05-12 阅读: 我要评论:
曲阜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曲阜师范大学1955年创建于济南,1956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曲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建校52年来,曲阜师范大学扎根孔孟桑梓之地,汲取传统文化精华,秉承“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坚持创新进取的时代精神,形成了人文特色鲜明的优良学风,培养了14万余名优秀人才,谱写了培育英才、繁荣学术和传承文明的辉煌篇章。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硕士点78个,其中硕士一级学科7个,博士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学科专业覆盖了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今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制定此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组织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成立由分管人事的校领导为组长,有关机关部处和院系专家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引进人才的笔试、面试、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1、严格执行上级增人计划,控制进人数量。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考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2009年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表(招聘环境科学博士1人)。
四、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岗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2、具备基本的教学实践能力。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学校在山东省人事信息网和曲阜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网址:www.sdrs.gov.cn;www.qfnu.edu.cn。2、应聘人员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于2009年5月29日前将个人简历(学习经历、科研情况)等应聘材料电子邮件传至我校人事处电子信箱(rsk@mail.qfnu.edu.cn)。3、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各岗位的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4、笔试、面试:(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初级岗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等。5、根据《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法[2009]62号)精神,对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直接参加面试。6、考核、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人考核体检人选,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7、将拟聘人员报学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对拟聘人员在学校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8、办理聘用手续。9、试用期: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聘用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符合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前五层次条件的按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联系电话:0537-4456483电子邮件:rsk@mail.qfnu.edu.cn联系人:姜开勇
曲阜师范大学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2014年度人才招聘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3年教师招聘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年师资选聘公告 |
中国矿业大学2013年招聘 |
西北大学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 |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3年诚聘 |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service#environmentor.cn(请将#改为@)。
来源: 作者: (环境人 Environmentor.Cn)